关于做好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
全校各部门:
为做好2023年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材料立卷、归档工作,根据《延边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,现将立卷、归档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时间
根据《延边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,结合实际情况,各立卷部门归档时间为5月15日止,财务档案的归档时间为12月31日止。
二、归档要求
1.学校各部门在档案馆业务指导部的指导下,按照立卷方法和要求自行完成立卷归档。
2.归档材料(原件)要完整、齐全、规范,并加盖部门公章。
3.红头文件的请示与批复要一起归档,若只有请示没有批复,必须在请示材料上写明情况(如“已批复”、“已落实”等)后部门负责人签字。
4.重大活动材料要在重大活动结束后,一周内收集齐全并整理归档,以防漏归和遗失。
三、归档范围
参照《延边大学各部门立卷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(见附件)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档案馆业务指导部(逸夫图书馆210室)
联系电话:2732390
附件:延边大学各部门立卷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.doc
延边大学档案馆
2024年3月25日